考前提醒:天津市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9月24开考,考试时间历时两天。百分百考试网校提醒广大考生不要错过考试时间。预祝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9月24日 上午 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 — 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上午 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 — 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二、答题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或护照)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和护照。户籍证明、过期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照以及其他任何证明、说明,均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3、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生答题前应特别注意:

  1)、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考生如对以上事项有疑义,请在考前与马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55-232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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