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1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2011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公告已经公布,公告内容如下:

  2011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第一批进入公示阶段考生的公示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1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通过公示的考生进入录用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过公示的考生(详见附表)于2011年9月27日报到,办理录用手续。录用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

  1、报考市直各机关(不含公安机关)及“参公”单位的考生到招考单位报到;

  2、报考各县(市)区党群系统机关及“参公”单位的考生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到;

  3、报考各县(市)区政府系统机关及“参公”单位的考生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

  4、报考公安局系统的考生9月27日10:00时到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5楼会议室报到。

  二、请考生及时到规定单位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请各单位在2011年10月末之前为考生办理好录用手续。

  附:2011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点击这里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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