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统计分析,经与国家安监总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00分 60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经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的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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