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的原理和原则(二)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对系统的要素集(X)、关系集(R)和层次分布形式(C)的分析,可阐明系统整体的性质。要使系统目标达到最佳程度,只有使上述三者达到最优结合,才能产生最优的结合效果E。
  对系统进行安全评价,就是要寻求X,R和C的最合理的结合形式,即具有最优结合效果正的系统结构形式在对应系统目标集和环境因素约束集的条件,给出最安全的系统结合方式。例如,—个生产系统一般是由若干生产装置、物料、人员(X集)集合组成的,其工艺过程是在人、机、物料、作业环境结合过程(人控制的物理、化学过程)中进行的(R集),生产设备的可靠性、人的行为的安全性、安全管理的有效性等因素层次上存在各种分布关系(C集)。安全评价的目的,就是寻求系统在最佳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最安全的有机结合。
  因此,在评价之前要研究与系统安全有关的系统组成要素,要素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及它们在系统各层次的分布情况。例如,要调查、研究构成工厂的所有要素(人、机、物料、环境等),明确它们之间存在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和这些关系在系统的不同层次中的不同表现形式等。
  要对系统作出准确的安全评价,必须对要素之间及要素与系统之间的相关形式和相关程度给出量的概念。这就需要明确哪个要素对系统有影响,是直接影响还是间接影响;哪个要素对系统影响,到什么程度,彼此是线性相关,还是指数相关等等。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在分析量生产运行、事故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得出相关的数学模型,以便建立合理的安全评价数学模型。例如,用加权平均法进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确定各子系统安全评价的权重系数,实际上就是确定生产经营单位整体与各子系统之间的相关系数。这种权重系数代表了各子系统的安全状况对生产经营单位整体安全状况的影响小,也代表了各子系统的危险性在生产经营单位整体危险性中的比重。一般地说,权重系数都是通过对量事故统计资料的分析,权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小和事故损失的严重程度而确定下来的。
  2)因果关系
  有因才有果,这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事物的原因和结果之间存在着类似函数一样的密切关系。若研究、分析各个系统之间的依存关系和影响程度,就可以探求其变化的特征和规律,并可以预测其未来状态的发展变化趋势。
  事故和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危险因素)之间存在着相关关系,表现为依存关系和因果关系;危险因素是原因,事故是结果,事故的发生是由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分析各因素的特征、变化规律,影响事故发生和事故后果的程度,以及从原因到结果的途径,揭示其内在联系和相关程度,才能在评价中得出正确的分析结论,采取恰当的对策措施。例如,可燃气体泄漏爆炸事故是由可燃气体泄漏、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和存在引燃能源3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这3个因素又是设计失误、设备故障、安全装置失效、操作失误、环境不良、管理不当等一系列因素造成的,爆炸后果的严重程度又和可燃气体的性质(闪点、燃点、燃烧速度、燃烧热值等)、可燃性气体的爆炸量及空间密闭程度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评价中需要分析这些因素的因果关系和相互影响程度,并定量地加以评述。
  事故的因果关系是:事故的发生有其原因因素,而且往往不是由单一原因因素造成的,而是由若干个原因因素耦合在一起,当出现符合事故发生的充分与必要条件时,事故就必然会立即爆发;多一个原因因素不需要,少一个原因因素事故就不会发生。而每一个原因因素又由若干个二次原因因素构成;依次类推三次原因因素,……
  消除一次、或两次、或三次,……原因因素,破坏发生事故的充分与必要条件,事故就不会产生,这就是采取技术、管理、教育等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的理论依据。
  在评价系统中,找出事故发展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借鉴历史、同类情况的数据、典型案例等,建立起接近真实情况的数学模型,则评价会取得较好的效果,而且越接近真实情况,效果越好,评价得越准确。
  (安全评价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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