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国际海事组织(IMO)为了促进和改善海上安全工作,在1993年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62届会议上根据英国海事安全局所提的建议,要求会员国将规范化安全评估(formal safety assessment,FSA)的方法应用于船舶安全领域的研究。在1996年第66届MSC会议上,IMO正式成立一个国际性的FSA工作小组,随后颁发了“FSA应用暂行指南”等文件,鼓励会员国采用FSA对船舶安全进行专项深入研究。 为此,IMO的一些会员国家近年来已采用FSA对船舶设计、建造规范、运营管理、操作控制和技术培训等方面进行研究,其中包括散装货船的设计规范、特种船舶的安全与风险控制、船舶压载水的排放和其他一些与海上安全、环保相关的项目,并就这些研究项目与内容提出一些降低或避免海上风险、提高海上安全工作水平的决策与建议。与此同时,我国交通部海事局、船级社和其他单位的研究人员也采用FSA对船舶安全工作展开研究,包括长江高速船与渤海湾客滚船等特定航区特种船舶的航行安全保障、船舶船体强度、装卸载货物及有毒液体运输等安全评估工作的研究。
1.规范化安全评估(FSA)
1.1 FSA的目的与特点
FSA是一种系统性和规范化的综合安全评估方法。它的目的在于通过采用规范的程序对船舶设计与检验、营运与安全管理等进行综合性安全评估,以有效地提高海上人命、船员健康、海洋环境、船舶和货物资源等方面的安全程度。即通过全面总结和分析现有船舶设计、工程技术、操作控制和营运与安全管理标准与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改进和完善这些标准与规定,或制定必要的新标准和规定,从而达到确保海上安全的目的。与其他一些安全评估方法相比,FSA所采用的评估步骤具有更为规范与合理的特点。它不仅包括对已发生事故的分析评估,而且包括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分析评估。因此,通过这种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更为正确可信。另外,以往的一些安全评估大多采用定性(有些也进行定量)的分析与评估,FSA可在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方案的基础上,对实施的每一控制方案所产生的成本费用和效益情况进行比较与分析,进而可根据费用与效益比的实际情况作出更为合理的决策。
1.2 FSA的实施步骤
在开始FSA之前,首先应确定所需评估的项目和范围,并充分考虑与被评估项目相关的限定条件,然后按照采用危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方案、费用与效益评估和提供决策建议5个步骤进行评估。
FSA可在全面总结和分析现有安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与需要,改进原有的一些规定与要求或制定新的安全标准或操作规范,从而使相关的各种技术、操作程序得到改进,并使对策性措施在费用和受益之间达到协调。FSA的结果可以作为修改安全标准与制定安全措施的支撑资料,从而提高船舶安全工作的水平。
(安全评价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