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我国的安全管理体制,企业负责自己的安全管理,即实行自主安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安全管理机制,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特点,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运行机制。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1.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矿山达到“正规生产、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讲求效益”的目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工作。
2.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各职能机构对其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建全安全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应设专职(兼职)安全员,要求具有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工作经验,能处理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4.矿长、副矿长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具有安全专业知识,取得资格证书,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5.企业应对本单位的职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
7.要害岗位、重要设备、设施和危险区内,应加强安全管理,并要求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