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爆破
爆破事故的事故树分析见图5.3.2
(1)求最小割集:
事故树结构函数如下:
T=A1+A2+A3
=x1+x2+x3+x4+x5+x6+x8+x9+x10+x7
从而得出10个最小割集为:
K1={ x1},K2={ x2},K3={ x3},K4={ x4},K5={ x5},K6={ x6},K7={ x7},K8={ x8},K9={ x9},K10={ x10}
(2)求最小径集:
T´=A1´A2´A3´
=x1´x2´x3´x4´x5´x6´x8´x9´x10´x7´
从而得出1个最小径集为:
P={ x1,x2,x3,x4,x5,x6,x7,x8,x9,x10 }
(3)结构重要度分析:
每个基本事件都可能导致顶上事件的发生,因此,它们都是等效的。
各基本事件结构重要顺序为:
IΦ(1)= IΦ(2)=IΦ(3)=IΦ(4)=IΦ(5)=IΦ(6)=IΦ(7)IΦ(8)=IΦ(9)=IΦ(10)
该采石场使用人工凿岩,硝铵炸药,导火索点火法,进行单(多)孔爆破。爆破作业时,设置有警戒线,场内其他人员及设备撤离现场,警戒线位置设有岗哨。
矿山爆破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爆破事故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从事爆破器材加工、运输、储存及现场作业中发生事故;二是伴随炸药爆炸时所产生的有害效应(地震波、空气冲击波、飞石等)引起事故。
1)我国大多数小型矿山,普遍采用导火索、火雷管起爆法,由于该种方法的缺陷及作业人员的违章操作等因素造成的爆破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因导火索、火雷管起爆时发生的爆破事故占矿山爆破事故总数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导火索受潮引起拒爆或迟爆事故;
(2)导火索速燃引起早爆事故;
(3)导火索药心局部过细或不连续引起迟爆事故等。
2)采用火雷管起爆方法、非电导爆管起爆方法,还是电雷管起爆方法,都会发生因起爆系统或起爆材料本身或人为因素而造成局部或个别炮孔发生拒爆或爆炸不完全,若处理不当,就会发生爆破事故。如打残眼引起爆炸事故或处理盲炮不当引起爆破事故。
3)在露天爆破作业时,个别土块可能飞散很远,常常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矿山爆破事故的统计,露天爆破飞石伤人事故占整个爆破事故的27%。个别飞石的飞散距离与爆破方法、爆破参数、堵塞长度和堵塞质量、地形、地质构造(如节理、裂隙和软夹层等等)、气象条件以及警戒信号有关。如警戒不明、信号不明确、安全距离不够造成的爆破伤人事故,爆破时,若警戒不明、信号不明确,无关人员误入爆区而造成伤亡事故。另外,因设计计算的安全距离不够,设置的警戒范围过小或人员所在位置的安全距离不够而造成爆破伤人事故。
爆破违章作业、不了解炸药的性能,也是引起爆破事故的原因之一,我国小型矿山爆破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爆破技术和安全技术知识缺乏,尤其是安全教育不足,非国有矿山爆破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技术素质低,操作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违反有关安全规程,一旦发生事故 ,也不会妥当处理和自救。
该采石场爆破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但个别爆破员操作证到期未复审;爆破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作业,装药前先检查炸材质量,无质量问题,则装药起爆;起爆时,设置警戒线和起爆信号,该矿为了安全生产,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在生产过程中强化管理,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爆破作业是矿山安全重点监控的对象。
爆破作业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建议在爆破作业中严加管理,不能松懈,经常组织学习《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后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原始记录,并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