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灌装汽车罐车时,必须做好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姆。下列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⑴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上罐扶梯入口处;
⑵甲、乙、丙A类油品泵房门口处;
⑶甲、乙、丙A类油品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
十一、灌装汽车油罐车应采用泵送装车方式。有地形高差可利用时也可用储罐直接自流装车方式,不应采用高架罐和计量罐。
石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油罐组防火堤处,必须设隔断墙。石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应全部用砂填实。
十二、当变配电间与闪点小于45OC油品泵房毗邻建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隔墙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的实体墙。严禁管道、电缆穿过隔墙;
(2) 变配电间的门窗应向外开,并设在油泵房的爆炸危险区域以外;
(3) 变配电间的地坪应高于油泵房室外地坪0.6m。
十三、油罐的消防、防雷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应定期对油罐进行消防予案演练,石油库消防设施必须定期进行保养。
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二次测试(炼化企业每年至少一次),测定其性能好坏和电阻值,并做好测试记录。
十四、严禁拖拉机进入灌装作业场所。汽车油罐车进出罐装作业场所的行车速度不应大于5Km/h。
十五、新建石油库的设计必须由具有国家批准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按《石油库设计规范》设计。石油库设计委托执行“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
注: 甲类油品:如汽油、溶剂油、原油
乙A类油品:如煤油、喷气燃料
丙A类油品:如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