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防火间距减少量的比较。
使用储气井装置,具有减少防火间距的实际意义,以CJJ84-2000《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中的二级站为例,表-5的研究试验数据表明了储气井与储气瓶、储气罐装置相比较的防火间距减少量。
表--5 储气井装置与储气瓶(罐)防火间距减少量的比较
序号项目储气罐(瓶)储气井间距减少量减少率(%)
1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2518728
2二类民用建筑保护物2015525
3甲、乙类储罐或堆场2518728
4室外变电站2518728
5高速公路128433.3
6架空电力线1.5倍杆高1倍杆高0.533.3
7铁路3024620
3.3 占地面积和冲击波减少量的比较。
储气井装置的占地面积与储气瓶或储气罐相比,减少量更多。由表-1第5项比较得知:二级加气站储气瓶、储气罐、储气井装置的占地面积分别为30m2,60m2和10m2,储气井比前两类装置的占地面积减少3-6倍,在城市建设用地和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的情况下,选择井储装置具有更大的实际价值和积极意义。
由于储气井事故状态下的地面冲击波放射方向主要集中在井口上端顶部,地面平行方向几乎完全不会受到波面影响,与储气瓶和储气罐爆炸冲击波的立体全方位放射比较,冲击波危害会大大降低,从而显著提高了这种井储装置的安全可靠性。此外,在经济性方面的比较,虽然储气井比瓶装置在初期建设成本上高出1/3的费用,但在后期运行的维护成本费上将大为减少。
3.4 评价结论和相关建议。
通过对以上安全状况及相关项目的分析研究和讨论,笔者以为,从消防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角度综合考虑,储气井与储气瓶和储气罐相比,具有"四种减少"的明显优势,即:
①减少冲击波危害;
②减少防火间距;
③减少占地面积;
④减少隔爆墙设置。
因此,对加气站CNG储气装置安全评价的结论意见是:储气井最佳;储气罐次之;储气瓶再次之。针对以上评价与选择,拟提如下相关建议:
首先,四川始建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CNG加气站约占总数的1/5,且多数为钢瓶组储气,由于早期尚无统一标准、规范,设计不尽合理,有的储气装置与设备现已老化陈旧,并接近或达到安全使用期限。因此建议陆续淘汰80L以下的钢瓶组储气装置,对已使用10年以上的瓶储加气站,有计划地列入技术改造,使之逐步更新为储气井,以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进一步加大对CNG储气装置尤其是井储安全及先进技术的课题研究力度和资金投入,不断提高储气效率和自动化管理水平。
第三,借助加入WTO的有利时机,建立与美国等燃气汽车发达国家之间的储气技术交流与合作,逐步将我国成熟的储气井技术推向国际市场。
第四,政府行政及技术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管理法规和"翅"(国标)标准,在CJJ84-2000《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增加储气井专篇内容,并作重点阐述和提出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