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2010年10月11日14时许,高新区石桥铺交巡警平台中队长刘彪带领民警谢鹏程在辖区内巡逻,行至钟表厂路口时发现有违章车辆从石新路(往巴山方向)转弯掉头回走(往石桥铺方向)。于是,民警便对违规驾驶员进行现场执法。刚对一辆出租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纠正完,紧接着,一辆红色小轿车,在钟表厂路口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后,向石桥铺方向驶来。他的这一举动被民警刘彪、谢鹏程发现,于是民警立即前去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后,驾驶员将车停在了路边等待检查。
民警刘彪走上前去,向驾驶员表明来意后,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该车驾驶员仅出示了车辆行驶证及个人身份证,但没有出示驾驶证,并称其驾驶证没带在身上,遗放在了四川老家。
民警立即将此人及车带回石桥铺平台。经核查,此人名叫刘智勇(化名),男,四川人氏,目前居住在重庆市南岸。当民警谢鹏程通过公安内网系统第一次查询后,并未发现该人有驾驶证信息,民警谢鹏程立即感觉到很吃惊,于是,他又仔细查询一遍,结果仍然显示,此人没有任何驾驶证的信息。
民警谢鹏程对驾驶员刘智勇说:“刘智勇同志,你真的有驾驶证么?”此时,刘智勇才吞吞吐吐的说,“我现在正在一个驾校学习,只是初步取得了驾驶技术,但驾驶证还没办。”
民警谢鹏程在对刘智勇的进一步询问过程中,刘智勇表示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行为表示非常的后悔,并说自己此次无证驾驶纯粹是侥幸心理在作怪,自认为带了行驶证,谎称驾驶证遗放在家里,可以蒙混过关,再加上车流量大,民警肯定不会很注意自己无证驾驶的行为。
民警谢鹏程对其进行耐心的教育,开导:“无证驾驶是很危险的,不但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一旦酿成惨祸,后果不堪设想。做人最起码的要求是要讲诚信,千万不要说谎,欺骗别人。以后千万不要再这样鲁莽行事,无证驾驶了,你要从中吸取教训,一定要取得驾照后才能上路行驶!” 刘智勇表示会配合民警工作,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行车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侦办中。(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