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师2011年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根据往年城市规划师考试合格标准公布时间,预计2011年城市规划师考试合格标准将于2012年1月底公布

以下为2010年城市规划师考试合格标准,供参考: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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