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辅导:行政赔偿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行政赔偿的程序。
①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③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
④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诉讼。
⑤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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