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的程序 (1)用地使用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审查批准,报市政府备案。 (3)重点地区的建设项目报市政府审批。 (4)对城市总体布局有重影响的规划用地性质的变更,需报规划的原审批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