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程序及操作要求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程序及操作要求
  1、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程序
  (1)申请程序。分以下三种情况:
  ①在原使用基地上建设且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筑工程。是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并据以委托设计;二是建设单位送审建筑设计方案;三是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后,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需要划拔、征用土地或原址改建需要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的建筑工程。首先应经过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程序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此基础上进入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程序。
  (2)审核程序。
  一是提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二是审核建筑设计方案;三是审理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核发程序。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操作要求:
  (1)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范围。
  (2)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的操作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操作要求。
  (4)建设单位送审建筑设计方案操作要求。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筑设计方案操作要求。
  (6)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操作要求。
  (7)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