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①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的要求;
②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③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
④应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⑤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⑥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和分期实施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