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章中,我们已经讲了城市规划管理树立法治观念及其遵循的若干原则。城市规划管理法治就是要依法行政。在本章中,我们将进一步论述城市规划管理依法行政的概念、意义、基本要求和法制保障等。城市规划管理运作如何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将在第九章、第十章和第十一章中,结合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一并论述。
第一节 概 述
一、依法行政的含义
另外,在公民守法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作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这一对法律关系,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常常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身教重于言教”,只有国家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严格依法办事,才能要求和教育被管理者“守法”,逐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依法行政也是依法治国的难点所在。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权力时的特点之一是首长负责制,是权力的相对集中和命令的服从。行政事务的繁杂性和紧迫性,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必须强调办事速度,强调行政效率,并给予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有较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方式上的这些特点,使人们习惯于按个人意志办事,忽视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因此,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难点所在。如果依法行政不能取得成效,则依法治国最终也难以实现。
(二)依法行政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必然要求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是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会制度。对人民实行民主,就要在人民内部充分实行民主集中制。通过人民代表会的组织形式,使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地参加对国家事务的管理,以体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通过人民代表会的决议及其制定的法律,法规,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体现并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的一切权利。因此,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党的十六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所以,政府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其实质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