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哪几个方面?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政府职能.其工作可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机构的组成,并明确职能和管理范围
  .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审批.
  .城市建设用地管理.
  .城市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
  .城市各种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
  下面重点介绍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地级市)规划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只能范围.
  1、各设市城市(含地级市)应成立城市规划管理局具体负责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工作.其内部有以下业务室组成:
  总工程师办公室.规划处.建筑工程审批处.村镇规划处.市政工程处.监督检查处.勘探测绘管理处.
  设城市和地级市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与国家.省.自治区只能不同的是,他既有宏观的又有微观的,细微到了对所有建设工程的具体安排.其具体职能如下: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镇一级不设专门的规划管理部门.现在镇一级的机构大部分设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综合管理部门是县一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一般只有2-3人负责规划的审查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组织编制乡镇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进行村屯规划的审查核准,进行村.镇居民私宅的审核,村镇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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