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进入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出现了迅速发展的新局面,城市体系也随之发生明显变化。近10年,这种变化尤其迅速。
(一)全国城市等级规模结构变化
1.等级层次变化
近10年来,中国设市城市的等级层次发生了若T变化:①增加了副省级城市这一等级;②若干小城市随着人口规模的增长和经济职能的多样化升格为地级市;③尽管有一定数量的城市升格,但绝大部分城市仍保持原来的等级层次。
为了从量上刻画近10年来设市城市等级层次的变动情况,可以对1985年和1994年的资料进行等级交叉分析(表41)。分析表明,在1985年的324个设市城市中,首都和直辖市城市共3个,占城市总数的0.9%;省会城市27个,占城市总数的8.3%;地级市和县级市分别为137个和157个,分别占城市总数的42.3%和48.5%。10年后的1994年,没有一个城市的等级层次降低,反之,省会城市中有10个上升为副省级城市,有6个地级市上升为副省级市,有29个县级市上升为地级市,升格城市分别占到了各自原等级城市数的37.0%、4.4%和18.5%。
2.人口规模等级变化
城市等级层次的变化与城市人口规模等级变化相关。自1985年以来,中国城市人口规模等级发生了如下变化。①1985年时100~300万人口规模的城市,有2个到1994年时上升到300万人以上,占这类城市的11.1%;②50~100万人大城市中有10个上升剑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行列,占这类城市的33.3%;③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中有19个上升到大城市行列,占这类城市的20.2%;④小于20万人的小城市中有2个卜'升到大城市行列,有57个上升到中等城市行列,分别占这类城市的1.1%和32.0%。在全部324个城市中,没有一个城市近10年来的人口规模等级出现下降趋势(表42)。
3.等级规模结构变化
从等级规模模型上看,中国近10年来城市等级规模更趋向于次位型分布,即中问城市越来越成为城市人口增长的主体,而首位城市的主体作用则相对越来越低。以模型中大于10万人以上城市的q值来看,1983年为0.879,1984年为0.874,1985年为0.9255,1993年为0.7875,1994年为0.7855,有趋于越来越小之趋势,这也表明中国城市的等级规模结构趋于上凸式的次位型分布。1985年q值的升高,可能与1984年中央政府的城市人u政策的调整有关。当允许农民自带口粮进城务工经商后,必然伴随着一定数量的迁移人口流入到城市中来,而这些迁入人口首先愿意迁人到大城市中来,从而使大城市人口增长加快,城市首位度提高;当流人城市人口达到一定限度后,新迁入人口便不得不迁入到其它各级城市中,从而引起中间城市的较快发展和等级规模结构的总体变化。另外,近10年来中国设市城市的较快增加也提高了中、小城市在城市中的比重,导致了q值的降低。1985年,中国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人口比重分别为40.14%、18.53%、24.52%和16.81%;到1994年,其比重相应变化为35.65%、14.57%、27.98%和21.84%。中、小城市比重有较大增加,而特大城市比重却有较大下降。采集者退散
从城市首位度角度分析也可以看出中国城市等级规模结构的上述变化趋势。为避免单个城市的偶然性,可以3个直辖市的平均规模作为中国的首位城市,而将其余100万人以上城市的平均人口规模作为次位城市,来求解中国的城市首位度。其结果是,1985年,中国的城市首位度为539.27/107.91=5.00;而到1994年,城市首位度降低为635.8/169.42=3.75。
(二)分省区城市等级规模结构变化
1.等级规模分布模型变化
通过对表37和表38的分析,可以得出中国分省区近10年来城市等级规模分布的变化,其主要趋势是均衡型分布向首位型或次位型分布演变和首位型向次位型分布演变。依据q值的变化区分,1985年,中国首位型分布的省区共有14个,占省区总数的60.9%;均衡型分布省区5个,占省区总数的21.7%;次位型分布省区4个,占省区总数17.4%。而到1994年,相应的省区数则分别变为8个、0个和15个,次位型分布省区数明显增多。这说明,经过10年的发展变化,中国大多数省区的中间等级城市都获得了较快发展,从而改变了其以往首位型分布的格局。
从表37和表38中可以看出,如下省区发生了等级规模上的变化:①从首位型分布变化为次位型分布的省区有内蒙古、广西、江西、浙江、湖北、四川、黑龙江;②从均衡型分布变为次位型分布的省区有吉林、湖南、安徽、山东;③从均衡分布变化为首位型分布的省区有辽宁。
从q值的变化上看,除辽宁和甘肃省1994年的值比1985年大一些外,其余省的差值均为负值,表明绝大多数省区的等级规模分布即使还未出现类型上的质变,但都向次位型演变了。其中差值变化较大的省区为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含上海)、江西、广东、广西和云南等,这些省区的差值均大于0.3。差值变化较小的省区有河北(含京津)、福建、河南、贵州等,这些省区的差值均小于0.15。
2.城市首位度变化
城市首位度变化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城市等级规模结构的变化。从表40可以看出,近10年来,中国大部分省区的城市首位度降,少部分省区的城市首位度上升了。在26个可比较省区中,首位度下降的省区共计15个,占57.5%,上升的11个,占42.3%。从变化幅度上看,下降的幅度总体上远比上升的幅度大,表明10年以来中国城市的等级规模分布向次位型方向演变。
分省区而论,下降幅度较大的省区有湖北、广东、陕西、青海、甘肃、河北、江苏和福建,它们的下降幅度均大于20%。上升幅度较大的省区有新疆、海南、贵州和宁夏,它们的上升幅度也均大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