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2009年6月15日—7月3日(法定假日除外)全省统一报名。过期不再办理。 7月10日前,各省辖市将报名表、信息盘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同时交纳考务费。7月20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将报名表、信息盘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交纳考务费。 10月初核发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