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讯: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3]903号文件和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其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按2门计,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按2门计,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按2门计,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按1门计。各师留报名费15元/人,其余考试费用请于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交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