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298号)要求,现将我市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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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试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免试《房地产基本政策与制度》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
10月15、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 
房地产估价师  | 
10 月16日  | 
9:00 ― 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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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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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17 日  | 
9:00 ― 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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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 开卷、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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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  | 
10 月16 日  | 
9:00 ― 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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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16: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 
(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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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17日  | 
9:00 ― 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 
( 自备计算器)  | 
| 
14:00 ― 16: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自备计算器)  |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7月18日― 8月3日。 
  现场审查时间:8月1日― 8月5日。 
  网上缴费时间:8月2日― 8月7日。 
  (二)现场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11年8月1日至8月5日集中统一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市府东一街15号,电话:3160170,3169575)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