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3日-12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房管办),杨凌示范区人事局、规划建设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我省201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6月3日-12日内登录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jzz.org.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以下),照片审核通过后,使用A4纸打印《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本人签字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时须正确填写档案号。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应于2012年6月4日-13日下午5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由单位统一组织到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三楼305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含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估价工作的年限证明。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6月14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务费。确认考试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报名成功后考生即可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9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务工作委托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组织实施。

  四、考试费: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20元。

  五、房地产经纪人有关考试报名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六、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305房间

  联系电话:029-87274344

  联系人:宋瑞鹏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房地局、建委),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现就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各地考试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各地应于2012年8月15日前完成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日期由各地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报名日期、地点和咨询电话。

  (三)对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并需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在报名时提出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申请。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3个科目的考试。

  2012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安排

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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