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对参加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人员进行集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16 共1页

各市住房保障(房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规定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中房学〔2008〕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工作实际,按照我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建注发[2012]18号)文件中的要求,由于8月20日自治区安排放假,我中心决定考试时间改为于2012年8月29日上午,对参加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网络继续教育人员进行集中考试,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8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00进行;

  2.考试地点: 银川宏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四楼(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原野物流门口)。

  二、考试形式和方法

  1.考试形式:考试采用集中进行网络答题的形式进行;

  2.考试方法:采用每人一台电脑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方法。

  三、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注册证或资格证进入考场,同时将个人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注册师执业手册》交给工作人员,以便对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记录;

  2.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的专业论文24日前提交,如无论文者选修课学时无效;

  3.考试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如不能参加考试者本次继续教育学时无效;

  4.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将在宁夏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上公布。

  二O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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