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领取证书(初始、续期)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4 共1页

  下列房地产估价师初始,续期,注册工作已办结,请房估师本人于通知后2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来领取注册证书;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附表中备注栏注明“无照片”的注册证书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房地产估价师可自行将照片寄往北京(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9001室),待收到证书后,我们再另行通知领取。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附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初始,续期)领取证书人员名单(2012-08-22)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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