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25 共1页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领取证书(初始,续期)通知(2012-08-22)
下列房地产估价师初始,续期,注册工作已办结,请房估师本人于通知后2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来领取注册证书;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附表中备注栏注明“无照片”的注册证书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房地产估价师可自行将照片寄往北京(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9001室),待收到证书后,我们再另行通知领取。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初始,续期)领取证书人员名单(2012-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