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外地驻烟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09年我市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7月18日—7月29日
现场审核时间:7月27日—7月29日
网上缴费时间:7月27日—7月30日
信息查询时间:7月18日—7月30日
具体步骤是:
第一步、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登陆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ytrsk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然后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应带有本人的照片图像),并在规定的位置签名。然后,连同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上交单位人事部门。
第二步、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地、各单位(或存档单位)具体组织。
考生网上报名后,各地、各单位须按文件要求进行初审。在认真核实《资格考试报名表》后,给予签字、盖章。然后,统一收集《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市直和外地驻烟单位的资格审核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人才市场服务厅)。
第三步、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7月27日-30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有关规定执行。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时,可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09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每人每科70元。
四、其他事项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该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生应考时须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不用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三)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
(四)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