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9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报名6月18日至30日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京人考函[2009]27号
关于北京市2009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2]64号),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8]40号)文件精神,现将北京市2009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首次考试于2009年9月12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09年9月12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房地产经纪基础 

  (二)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北京地区内有效。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的方式,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6月18日至3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提交《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一张;
  (三)通过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直接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9月8日至1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6月18日起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入“考试资料”栏目下载纲。
  (二)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三)从2010年起,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时间确定为每年3至4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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