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9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时间确定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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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报名

7月13-15日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

7月15日

各地完成资格审查及缴费工作

7月30日

各地完成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信息上报工作

10月12日

15日

考生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登陆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hunanpta.com),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
  (二)新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均须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新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试部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只须携带身份证和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按属地原则直接现场缴费。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7月13日至15日到湖南人才市场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各市州资格审查和缴费工作须在7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2]281号、湘价费[2003]129号、湘价函[2004]4号有关文件规定,我省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由人事考试部门收取。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每科15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报名费每人每科20元,由建设部门收取。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试人员请于10月12日至15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五)跨省转考的考生,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二部(联系电话:0731-2216500)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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