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9年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时间确定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23日-7月23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2、办理免试科目审批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09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4日。
  (3)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确认。
  (4)参加过2008年度考试的考生参加2009年度考试,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照片审核
  (1)通过填写档案号报名的考生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其他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5、现场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科目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6、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7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9月22-10月11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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