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赚取卖房差价属违法行为可索回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赵先生:我委托一家房产中介代售商品房,委托合同约定:房价60万元,多余部分作为佣金支付给中介。09年9月,中介以70余万元的价格将我这套房产卖出。我觉得我损失惨重,明明房屋增值部分应该是我的利益,现在却成了佣金,被经纪公司掠夺去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王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看你们有没有约定补偿,如果没有约定,你不能主张;如果你们约定了补偿,你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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