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1〕218号
株洲地区资格审查时间以株洲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布为准,本文件中的审查时间是省直考区的安排.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房(地)产管理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4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16日。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有关考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和原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2〕2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