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领取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可以领取了。 需要领取证书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清远市市政府大楼1号楼一楼东门002室)领取。 注: 代领证书,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缺其一不可代领。
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