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做好2012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17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20日至6月22日。
缴费时间:2012年5月20日至6月23日。
发票打印时间:2012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3至14日。
10月13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10月14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12年度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考试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各地在考前应通知考生自备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科目时,考生需自备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二)按照《实施办法》中第七条的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三、报名程序
2012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上传照片及审核。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写报名表。
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填写档案号。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认真核对档案号,非2012年新参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后不需进行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
(四)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
(2)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复审合格即可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手续。若考生无网上缴费条件,可凭《报名表》上的条码号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缴费并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二手房交易市场二楼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6279717。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4.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99元。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
(二)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三)报名时请仔细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否则后果自负;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一经缴费,概不办理退费手续及信息更改业务。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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