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经纪业务与二手房经纪业务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新建商品房经纪业务与二手房经纪业务
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目前房地产经纪业务主要集中在新建商品房市场和二手房市场,土地市场上的业务比较少。新建商品房市场上的业务主要是新建商品房销售与租赁代理,且多为卖方代理,
对于开展此类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而言,变动成本比较高。
二手房市场上的房地产经纪业务涉及面更广,类型更为丰富,涉及二手房买卖、租赁,既有采用居间方式进行的也可采用代理方式进行的,采用代理方式的二手房业务中,既有卖方代理又有买方代理业务。
目前,在我国很多城市,新建商品房经纪业务仍是房地产经纪业的主要业务类型,但随着二手房市场的发展,二手房经纪业务显现出更快的增长势头。
3、房地产买卖经纪业务与房地产租赁经纪业务
在房地产交易的主要方式中,房地产经纪机构所促成的交易主要是房地产转让和租赁。根据我国法律,房地产转让包括买卖、赠与、交换、遗赠等,但房地产经纪人从事的房地产转让经纪业务主要是指房地产买卖经纪。目前主要涉及新建商品房期房买卖、商品房现房买卖和二手房的买卖。
房地产租赁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人为使承租方和出租方达成租赁交易而向双方提供的经纪服务。房地产租赁主要包括:新建商品房的期权预租、新建商品房现房出租、存量房屋的出租和转租。
题目:房地产卖方代理的委托人为(    )。
A.房地产开发商
B.存量房的所有者
C.出租房屋的业主
D.租赁房屋的房客
E.政府房管部门
答案:(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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