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基础:行政处罚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1.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无论采取何种处罚程序,行政主体作出处罚决定都必须是书面形式。
  凡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  不能采取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则需采取一般程序。一般程序的基本步骤为:立案、调查取证、拟定行政处罚决定、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正式作出决定、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行政主体准备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但行政相对人放弃听证要求的,行政主体可以不举行听证。
  2.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对行政主体作出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行政相对人20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确有的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除当场收缴的情形外,行政相对人应当自行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主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行政相对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例题: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
  A.无论采取何种处罚程序,行政主体做出处罚决定都必须是书面形式
  B.行政主体做出处罚决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C.对行政主体准备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一律不举行听政
  D.不能采取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则需采取一般程序
  答案:AD
  解析:无论采取何种处罚程序,行政主体做出处罚决定都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采取口头形式;“对行政主体准备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一律不举行听政”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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