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价格修正与确定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土地价格修正与确定
  1.根据待估宗地在区域内的位置和宗地条件,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2.成本逼近法求取有限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时,应进行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其年期修正公式为:
  K=1-1/(1+r)n
  式中:K——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n——土地使用权年期。
  是否进行年期修正要具体分析:
  (1)当土地增值收益是以有限年期的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确定时,年期修正已在增值收益中体现,不再另行修正;
  (2)当土地增值收益是以无限年期的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确定时,土地增值收益与成本价格一道进行年期修正。
  (3)当待估宗地为出让土地时,应进行剩余使用权年期修正。
  3.如果采用成本逼近法测算的是某一小区(或开发区)的平均土地价格,还应考虑小区的土地利用率或可出让土地的比率,进行公共设施的占地面积和公用面积的分摊,因为这些公共设施的占地面积(如道路、公共绿地等)&&是不能卖出去的,其土地价格和有关土地开发的投资成本应分摊到可出让的土地中。计算公式如下:
  可出让土地的平均单价=土地总平均单价×总土地面积/可出让土地面积
  4.宗地成熟度修正。由于土地开发程度通常设定为宗地红线外的开发程度,而对宗地红线内的开发状况没有考虑,因此对于宗地内的开发和建设状况也应进行适当修正。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