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1.开发房地产或待拆迁改造后再开发房地产的土地估价或测算项目预期利润、项目最高控制成本费用;
2.将土地开发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估价(建筑费为整理费用);
3.现有房地产中地价的单独评估。
剩余法的基本公式
利用剩余法评估土地价格的基本公式是:
V=A-(B+C)
式中:V——购置开发场地的价格;
A——总开发价值或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资本价值;
B——整个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
C——开发商合理利润。
在实际估价工作中,常用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房屋的预期售价-建筑总成本-利润-税收-利息
1.生地价格公式:
所谓生地,指已完成土地使用批准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可用于建筑的土地,该建筑用地无基础设施,或者有部分基础设施,但尚不具备完全的“三通”(通路、通水和通电)条件,同时地上地下待拆除的房屋、构筑物尚未拆迁。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讲的生地,包括下面所涉及的毛地、熟地概念,与农用地中的生地、熟地概念不能混淆。
(1)适用于在生地上建成房屋的公式:
生地价格=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格-由生地建成房屋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买方购买生地应负担的税费
(2)适用于将生地开发成熟地的公式,所谓熟地,指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且地面平整,可用于建筑的土地。
生地价格=开发完后熟地价格-由生地开发成熟地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土地开发利润-买方购买生地应负担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