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
(1)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征地区片价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并体现长远生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2)同地同价原则。在同一区片内,不同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相同,且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
(3)协调平衡原则。征地区片价&&不得低于当地原征地补偿标准,省级行政区域内务市县的征地区片价应相互衔接。
(4)公开听证原则。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征地区片价要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特点:
与原有的征地补偿标准相比,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主要有以下特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按照均值性区片的补偿标准;
2.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针对土地确定的综合补偿标准,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在同一区片内不同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相同;
4.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一种预设性标准,在征地没有发生时统一制订,刚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