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各章详解(二十七)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基准地价评估(2)

  三、基准地价的确定

  1、基准地价确定的原则

  (1)以实际数据测算的结果为准,以比较评估结果为辅。

  (2)土地市场发育的城镇,应以市场交易资料评估结果为准,利用级差收益测算结果进行休整。

  (3)土地市场不发育的城镇,可以收益测算结果为准,并用市场交易资料测算结果验证。

  (4)要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并充分体现政府的地价管理政策。

  2、基准地价的确定

  (1)方法

  (2)结果要求

  对已评定土地级的城镇,一般情况下每一级土地应有综合、商业、住宅、工业用地等四种基准地价;没有评定土地级的城镇,一般按区域确定基准地价,性质单一的区域只评估一种用途的基准地价,多用途区域应评估出多种用途的基准地价。

  四、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1、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目的

  2、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编制的基础

  基准地价与宗地样点地价的差异,一般是由于影响地价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差异造成的。

  3、影响地价的因素分析与基准地价修正因素

  (1)影响地价的因素分类(需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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