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新规:查处闲置用地 将征20%增值地价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近日,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挂出《市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对杭州闲置土地加强查处力度。按照新规,闲置土地,除了征收闲置费外,还要按照市场价与出让价价差的20%收增值地价。不过,何时开始、怎么征收等问题尚未明确。
  征收增值地价,对杭州的闲置土地将带来怎样的影响?从长远看,又会如何影响杭州的楼市供应量?
  闲置房产用地超1年,征20%增值地价闲置土地查处不力,在杭州是个老话题。从杭州市近年来的多次闲置用地处罚情况看,无偿收回的闲置土地并不多,大多数还是交土地闲置费。但相比地价的大幅增值看,缴纳有限的土地闲置费,显得不痛不痒。
  何为闲置土地?国土资源部1999年4月发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的土地即为闲置土地。据《意见》规定,对闲置时间已满一年未满两年的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费。土地出让合同应对增值地价予以明确,|  去年9月25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曾向媒体通报九堡3宗闲置房地产用地的查处结果。这3宗闲置土地罚款金额共计3351.9922万元,查处的353.8亩土地亩均罚款9.5万元。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这3宗协议出让土地楼面地价估计可达到6000元/平方米。按照其中东霖地块2.3的容积率,这块地每亩市场价已达920万元左右。相比较而言,9.5万元/亩的闲置费罚款真好比是“九牛一毛”。而如果要收增值地价,每亩可达到184万元,力度还是蛮大的。
  还注意到,除增值地价外,对于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的查处则规定“应坚决无偿收回”。而原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口径是“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从“可以”改为“坚决”,也预示着有关部门执行力度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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