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
依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定规定》(国土资发[2001]170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若干意见的函》(中土协发[2001]24号),经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批准,现将2011年北京市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公布,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