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2年土地估价师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一)报名资格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参见《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8号)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参加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8号)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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