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政府出台了《国道省道建设养护管理办法》,并于10月26日起实施。该办法的实施,在全省尚属首次,对进一步做好济宁市国省道建设养护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国道、省道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适时制定出台了 《济宁市国道省道建设养护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我市第一部关于国省道建设、养护、路政管理、规费征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办法》的发布实施使国省道的建设、养护、管理等行为由部门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从法规上维护了公路部门合法权益。
《办法》对诸如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的来源、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划分、公路养护工作中的管理权限、公[考试|大|路路政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规费征收中的一些难点进行了明确的载明和清晰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