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山西省收费公路收费站设置、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确定的审批程序和负责部门规定出台。
据省交通厅工作人员介绍,关于收费公路的审批程序山西省之前也出台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几个负责部门出现责任不明确现象,导致审批程序不顺,影响了收费公路各项审批的进度。例如,一些收费公路需要延期收费,审批手续迟迟不能下发,收费公路就变成了违规收费。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收费站设置及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确定的审批程序。各项明确规定11月24日出台。
据省交通厅消息,其中,在收费站设置方面的审批程序是,省交通厅是牵头单位,由省交通厅根据省政府批复,起草同意设置收费站的通知,并会签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后联合下发;省交通厅根据省政府批复的收费标准,起草收费标准文件,并会签省物价局、省|考试|大|财政厅后联合下发;执收单位根据省政府批复、两厅一局(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同意设置收费站和通行费标准的通知,向省政府(省纠风办)申领设站许可证,向省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证;执收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设站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后,设立"五公开"公示牌,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