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等级公路将实行计重收费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经甘肃省政府批准,6月1日起,甘肃省开始对高等级公路全面实施载货汽车计重收费。这一政策旨在利用“经济杠杆”遏制车辆超限运输,构建公平合理收费模式,保护公路设施,减少安全事故,保证运输市场的正常健康运行。

    据了解,超载超限车辆已经成为损坏公路的第一杀手。设计寿命10年到20年的高速公路不到5年就要进行修,个别路段甚至1年就出现严重车辙,极地缩短了公路的使用寿命。自2006年以来,为了修复超载超限车辆破坏的高速公路,省交通厅不断增加高速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3年来,已经累计投入2亿多元用于高速公路的修,提前投入了计划10年左右才投入的高速公路的修资金。

    因超载超限引发的事故很多,从2008年1月到今年4月份,全省高等级公路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03起,造成385人死亡,61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38万元。其中因超限运输引发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02起,造成150人死亡,22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90余万元,占事故起数总数的40%以上。

    从2002年开始,原交通部等相关部委就出台了一系列治理超载超限的有关规定,但是单靠行政和执法手段治理超载超限并不能标本兼治。2003年以来,全国20多个省份先后实行了计重收费,与行政手段同步加强对超载超限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