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组织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处)、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关于组织201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通知》(质监公字 [ 2011 ] 5号)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河北考区2011年度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公告》要求,2011年度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将于10月14日―16日在石家庄进行。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可在个人所在单位、服务的监理项目或户籍(以身份证标明的住址为准)所在地的省(区、市)报名点报考,报考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二)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47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四)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5年以上;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五)参加2009年、2010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考试者,其合格科目可免考。持2002年底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考生,可免考《监理理论》科目。
二、报名及审查
本次考试继续使用网络考试报名系统,实现考生照片上传、考生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等相关功能,具体报名方法参见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网上说明(网址www.jtbzjz.net)。按填报说明准确录入本人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经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在8月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所在市交通局质监部门进行初审。市交通局质监部门在初审合格人员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并统一加盖市交通局职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人事部门)公章,将所有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连同报考人员资料一并交到省站统一进行现场审核。厅直单位考生的报名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由上级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再统一汇总上报。报考人员需交纳考试费用,每人每科次100元。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主要节点时间表:
项 目 |
时间安排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1.8.1~2011.8.20 |
考生资格审核时间 |
2011.8.25~2011.8.29 |
考生资格网上公示时间 |
2011.8.31~2011.9.9 |
考生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 |
2011.9.14~2011.10.13 |
考试时间 |
2011.10.14~2011.10.16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和厅直单位汇总报名材料上报日程安排:
序号 |
日期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8月25日 |
邢台市、沧州市、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2 |
8月26日 |
秦皇岛市、唐山市、衡水市、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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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月27日 |
廊坊市、承德市、河北省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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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月28日 |
石家庄市、张家口市、河北路桥建设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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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月29日 |
保定市、邯郸市、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省直单位 |
|
考试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14日 |
2011年10月15日 |
2011年10月16日 |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00-11:30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00-11:30 |
下午 14:30-17:30 | |
公路 工程 |
监理理论 |
公路工程经济 |
合同管理 |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公路机电工程 |
综合考试 |
水运 工程 |
监理理论 |
水运工程经济 |
合同管理 |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 水运机电工程 |
综合考试 |
四、考试合格证
报考者相应科目全部达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发放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合格证与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效。
报考者单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达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标准的,其相应科目的成绩予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