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点击进入考试报名入口>>> 一、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2011年度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7、1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7日 8∶00-11∶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18日 8∶00-11∶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三、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选择考试科目。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