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关于开展200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陕建执注[2009]23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和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9]5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09年度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二、考试时间:
2009年9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三、报考条件:
各专业报考条件见附件二。
四、注意事项:
(一)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五、报名材料:见附件三。
六、报名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考生可于6月26日-7月9日前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下载打印报名表,于6月29日-7月9日至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应于考前10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七、考试费用:
(一)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2科)140元/人,专业考试(2科)260元/人
(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2科)260元/人
八、报名时间:
(一)省部属、西安市属单位 6月29、30日 7月1日
(二)咸阳、杨凌示范区、铜川 7月2、3日
(三)宝鸡、商洛、渭南、汉中 7月6、7日
(四)安康、延安、榆林 7月8、9日
九、报名联系单位: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三层311房间
联系电话:029-87274344
十、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29-87457489
附件一: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表
附件二: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新旧专业对照表
附件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材料
二OO九年六月十日
附件一:
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9月19日 |
8:00—11:00 |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
8:00—12:00 |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 |
14:00-17:00 |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 |
14:00-18:00 |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
9月20日 |
8:00—11:00 |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
8:00-12:00 |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 |
14:00-17:00 |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 |
14:00-18:00 |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
附件二: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200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 业年限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08年 |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2008年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
2008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7年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08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2008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7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年 |
2007年 |
二、1971年(含1971)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型项目不少于1项。
2、200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 业年限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 业年限 |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05年 |
6年 |
1991年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2005年 |
Ⅱ类人员中无此类人员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04年 |
8年 |
1989年 | ||
专科毕业 |
6年 |
2003年 |
9年 |
1988年 | ||
相近专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04年 |
8年 |
1989年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03年 |
9年 |
1988年 | ||
专科毕业 |
7年 |
2002年 |
10年 |
1987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2001年 |
12年 |
1985年 |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3、200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 历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年) |
最迟毕 业年限 | |
本 专 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
2007年 | |
普通专毕业 |
3 |
2006年 | |||
成人专毕业 |
4 |
2005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6 |
2003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7 |
2002年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 |
2005年 | |
普通专毕业 |
6 |
2003年 | |||
成人专毕业 |
7 |
2002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9 |
2000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 |
1999年 | |||
不具备 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 |
|||
附件三: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材料
序号 |
内容 |
份数 |
备注 |
1 |
旧准考证 |
1 |
续考考生 |
2 |
资格考试报名表 |
2 |
|
3 |
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1 |
新考生 |
4 |
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