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1年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2011年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公示

序号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违纪科目代码   违纪类别   处理结果   认定时间   结束时间  
1  10230160908  42242519790124731X  031024  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  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2011-9-18  2013-9-17 


  特别提醒:因无违纪违规考生的个人通信地址,我院无法寄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根据相关规定,请考生自本公示上网起15个工作日内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四处领取处理决定书或与我院电话联系告知寄送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027-87325239)。本人逾期不领取或不告知通信地址的,视为已经送达。

  考生对处理决定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向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或考试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办理时限及流程同成绩复查(详见“湖北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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