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凡参加2011年勘察设计行业有关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请准备以下材料,按要求办理合格证书。
一、专业合格证书办理
1、如实填写好并贴好一寸照片(和报名照片同底)的《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3、两寸照片一张(和报名照片同底);
4、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核。
二、基础合格证书办理
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三、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可从本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受理时间:2012年6月19日——6月29日(工作日)
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一楼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791-88312201